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法律法规查询
检察官答疑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托克托县检察微博
托克托县检察微博
托克托县检察微信
托克托县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疑案精析
伪造考勤表、编造工资单、串通口供……13名工人“讨薪”背后藏着一个骗局|今晚九点半
时间:2026-07-13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民生周刊  【字号: | |

今晚九点半


陈某、郭某唆使13名工人

以“被欠薪农民工”身份

对工程公司提起诉讼

伪造的考勤表

编造的工资单

串通的口供

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

一场看似天衣无缝的讨薪骗局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终于现出原形

……



“多亏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不然这笔债我们真就冤枉地背上了。”近日,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眉山市检察院。四年前,该公司因被13名“农民工”起诉讨薪,被法院强制执行并冻结账户,正常经营受到不小影响。直到眉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层层揭穿这起“讨薪”背后的谎言,这场历时近五年的连环讨薪骗局才彻底告破。





真假混编:炮制讨薪骗局


事情要从2020年的一项小型水利工程说起。当年4月,陈某承接了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工程公司”)中标的丹棱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该项目合同总价款为63.8万元,约定按审计价格结算。同年9月,项目完工。截至2021年2月,工程公司按合同约定累计支付工程材料款及工人工资约48.3万元,其余款项等待审计完成后再支付。2022年11月,项目完成审计,工程公司随后结清了剩余款项。


然而,早在2021年初,陈某与合伙人郭某曾向业主单位反映,称该项目拖欠29名工人共计45万元工资。业主单位在审核时发现相关材料存在造假痕迹,当即停止付款。


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陈某、郭某唆使13名工人以“被欠薪农民工”身份,分批次对工程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支付工资款共计17.6万余元。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最终判令工程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并执行完毕。工程公司提出异议,但未获支持。该公司负责人遂到眉山市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




拨云见日:穿透迷雾锁定铁证


眉山市检察院第一时间组建专案组,由洪雅县检察院为主办单位,全面调查核实。专案组确定了“全面核查、逐案甄别、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依法调取全部卷宗以及案涉人员手机数据、银行流水、项目备案资料等客观证据。


“假的终究是假的,总会在细节上露出破绽。”洪雅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主任瞿磊回忆道,通过仔细审查相关材料,办案组在案涉考勤记录上发现了很大的疑点。部分考勤表显示,有工人连续数月全勤,与雨季无法户外施工的客观限制矛盾,节假日也“正常施工”令人不可思议。这种考勤表,很可能是闭门编造的。


随着调查深入,办案组又找到了两处新的破绽——按照行业惯例,同类工程中,人工工资通常占工程总价款的30%至40%左右,但工程公司已支付的工资,加上13名工人主张“工资款”的总额,在该项目总价款的占比远超这一区间。另外,“讨薪”工人对项目一无所知。专案组询问发现,多数起诉的工人说不清工地具体位置和施工内容。手机相关数据也显示,多名起诉的工人在项目施工期间,其手机信号从未出现在工地所在区域。


此外,还有一份跨越千里的关键证言。常年远在新疆务工的余某是陈某的亲妹妹,洪雅县检察院检察官跨越千里抵达新疆,并在下野地垦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协助下,深入田间找到余某进行询问。余某告诉检察官:“我哥叫我冒充工地上的工人,说被拖欠了工资,然后去打官司要回工程款。”据她供述,陈某曾提前教她如何应答,包括工钱是多少、务工天数、被欠工资数额等,以防有人打电话核实身份和务工情况。这份关键证言,最终成为查清全案虚假诉讼的有力突破口。


伪造的考勤表、编造的工资单、串通的口供,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一场看似天衣无缝的讨薪骗局,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终于现出原形。




民刑协同:宽严相济守护双向权益


2025年5月,洪雅县检察院主动邀请公安机关依法介入,依托大数据核查、轨迹排查等专业手段夯实证据体系。同时,检警联合开展释法说理,促使案涉工人逐一交代了受陈某唆使造假的事实。经查实,13起诉讼中,仅有2人被欠薪1.55万元,陈某、郭某涉嫌虚假诉讼金额高达15.6万余元。


洪雅县检察院依法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年8月,公安机关将陈某、郭某移送审查起诉。


2025年10月,洪雅县检察院对主犯陈某依法提起公诉;对起从属作用、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郭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情节轻微的其他11名案涉人员开展训诫和法治教育,实现罚当其罪。在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检察机关积极促成和解,陈某、郭某主动退赔工程公司经济损失。今年2月11日,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眉山市检察院针对错误民事生效裁判依法向眉山市中级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已获法院全部采纳。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