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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之托·河畔检语】高温来袭,劳动者权益这样保障
时间:2026-06-18  作者:  新闻来源:托克托县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字号: | |


高温来袭
劳动者权益这样保障





炎炎夏日,热浪席卷各地,外卖员、保洁人员、临时务工者等灵活就业群体长期坚守户外岗位,直面高温“烤”验。部分用工主体漠视劳动者权益,存在拒发高温津贴、不配备防暑物资、强制高温时段作业等问题。今天,托克托县检察院结合真实维权案例与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普法,明确权责边界,全力守护新业态劳动者的夏日权益。





案例直击


夏季高温是户外灵活就业者的一大考验,用工方违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纠纷时有发生。

2023年,北京市平谷区两家外卖配送站点,以骑手签署合作协议、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不向210名外卖骑手发放夏季高温津贴。骑手们多次与站点沟通无果,维权陷入僵局,随后向检察机关求助。办案检察官梳理考勤记录、工资凭证、合作协议等材料,结合司法裁判标准,认定双方构成实际劳动关系。检察机关联合劳动仲裁部门与涉事站点开展沟通,释明高温津贴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在诉前达成和解,两家站点足额补发210名外卖骑手高温津贴,合计81880元。同时检察机关督促辖区同类外卖站点开展自查整改,规范高温津贴发放、防暑物资配备等工作,从源头化解用工纠纷。

此类案例并非个例,当下不少平台、劳务公司利用灵活用工模式混淆劳动关系,以绿豆汤、防暑药品等实物抵扣高温津贴,或是在极端高温时段强制户外作业。户外临时务工人员、保洁员、快递员等群体因用工协议不规范、取证困难,中暑救治、薪资补发等维权难题频发,这也为广大户外劳动者敲响了警钟。



法条链接


为规范高温作业管理,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作出明确规定,为维权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02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03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04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检察官提醒


高温作业权益保障,需要用工方严守法律底线,劳动者提升维权意识,多方携手筑牢夏日劳动防护屏障。



01


用工主体:严守义务 落实保障

1. 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长规定,根据气象预警及时调整排班,极端高温时段全面停止户外作业,合理安排轮休,降低劳动强度。

2. 足额按时发放高温津贴,免费提供饮用水、藿香正气水、清凉饮品等防暑物资,严禁以实物替代津贴、克扣薪资。

3. 建立高温应急处置机制,普及防暑急救知识,劳动者出现头晕、中暑等症状时,第一时间组织救治;主动与灵活就业人员明确用工关系,依法缴纳相关保险。



02


务工人员:学法懂法 理性维权

1. 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高温作业时做好防暑措施,身体不适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休息就医,优先保障自身生命健康。

2. 留存用工证据,妥善保管接单记录、考勤截图、工作聊天记录、工资凭证、用工协议等,一旦发生纠纷,作为维权依据。

3. 畅通维权渠道。遭遇拒发高温津贴、强制高温作业、工伤理赔难等侵权行为,可先与用工方协商;协商无果,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12315市场监管热线投诉举报,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支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温之下,每一份户外劳动都值得尊重。在此呼吁全体用工单位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用心关爱户外劳动者;也希望广大灵活就业者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敢于维护自身权益。让法治为夏日户外作业撑起“清凉保护伞”,护航每一位劳动者平安度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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