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法律法规查询
检察官答疑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托克托县检察微博
托克托县检察微博
托克托县检察微信
托克托县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大河之托·河畔检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时间:2026-03-06  作者:  新闻来源:托克托县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字号: | |


三月新规

新修订《对外贸易法》3月1日起实施!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于20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外贸领域“基本法”的全面修订,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法治保障,事关企业经营、市场秩序与发展安全。




修订背景





本法自1994年颁布实施,历经多次修正,本次为系统性全面修订。新法共11章83条,紧扣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固化外贸改革成果,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提供更清晰、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核心亮点




NO.01

战略定位更清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明确写入推进贸易强国建设



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坚持公平公正开放,稳定外贸基本盘

NO.02

制度型开放升级:负面清单管理服务贸易


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清单之外非禁即入,提升开放透明度与可预期性



与外商投资法衔接,优化营商环境

NO.03

新业态入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有法可依


国家支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新业态



鼓励数字贸易,推动电子提单、电子发票、数字证书国际互认



建立绿色贸易标准与认证体系,助力低碳发展

NO.04

安全与救济更完善:筑牢贸易底线


强化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规制侵权与滥用行为



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新增反规避、贸易调整援助



明确对危害我国主权安全的境外主体,可依法采取贸易限制措施




企业责权





权利与责任同步强化



经营更便利


简化流程、数字化通关、融资与信保支持,降低中小微外贸成本。


维权更有力


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更严格


禁止伪造单证、走私、骗退税等行为;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危害秩序与安全行为的惩戒力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新《对外贸易法》的施行,为对外开放与高质量发展划定清晰规则、提供坚实保障。托克托县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司法保障,以检察履职护航本地企业稳健“走出去”“引进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