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托克托县检察院检察人员赴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检察官环境公益诉讼能力提升培训班”。为进一步强化参训实效,充分释放辐射带动效能,切实推动学习成果高效转化,1月8日,托克托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成果分享交流”活动,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禹,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高雁及第二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
第二检察部田源以《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范体系构建》为题,从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和解、调解、诉讼、裁判执行,修复执行制度的完善等分享培训心得。随后,与会人员就如何准确判断某个环境问题是否符合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证据收集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与实际困难等交流互动,达到了共学共享共成长的效果。
外出培训是收获,回院分享是升华。朱禹对检察人员的学习成果和培训收获给予肯定,并提出三点意见。
此次培训交流活动,达到了“一人学习、众人受益、共同成长”的效果。今后外出参加培训的检察人员,均要带着问题学、带着问题思、带着问题悟,珍惜学习提升的机会,切实把培训成果转换为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
结合培训内容,在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要稳扎稳打,从线索收集、证据固定到法律适用、庭审辩论,都要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和流程,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时,切实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通过办理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推动企业和社会公众增强环保意识。同时,要关注案件的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