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托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将教育整顿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整体合力,推动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推进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作用,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2件47人,案件数同比上升110%,批准逮捕27件31人,不批准逮捕12件13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83件97人,提起公诉44件48人。强化“两项监督”工作,立案监督1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件,强化案件跟踪催办,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2件。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初查力度,初查4条线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全面摸排1979年以来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发现问题案件共11件。核查2009年以来所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人员56人的档案,发现2件违规违法案件,成立专案组并核查,制发检察建议4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办理收监执行裁(决)定审查案件1人。加强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力度,办理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
(三)深化民事检察监督。提升精准监督水平,2021年至今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5件,其中民事执行1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7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7件,共提出检察建议17件,法院全部回复并采纳,终结审查7件,1件正在审查当中。开展执行案款专项监督自查工作,评查案件43件;开展民事执行案件“回头看”自查工作,对2018年至今的58件案件进行抽查;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和托县纪委监委移送的3件信访案件进行核查并已全部办结。
(四)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5件,均已发出检察建议并全部回复采纳。
(五)优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扩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9件,立案32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其中6件未到回复期。
(六)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建立长效制度6个,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创新实行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度,接受群众指定接访、预约接访,检察长及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13人。同时开通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推出“五个好”服务群众工作法、“一码通”畅通举报渠道,不断优化检察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坚持司法为民,开展检察听证5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动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对事实无人扶养未成年人进行司法关爱,促推民政社会救助;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大打击力度,批准逮捕5件5人。将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犯罪等作为严厉打击重点,提前介入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件,以办案成效推进涉农生产“安全化”。
(七)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任领导小组组长,带领干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四项教育”,建立“晨学、夜读、日考、说评”一体化学习机制;坚持刀刃向内,做好政策解读,开展谈心谈话、思想发动、自查填报、台账登记,9人主动说明,8人组织处理;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2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接办3件核查线索全部办结。
(八)以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做到党建工作有场地有制度、有设备有书籍、有管理有档案、有教育有服务。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检察理论业务学习常态化,落实“检察人教检察人”制度。带领全院干警签署廉政承诺书和检察人员行为规范承诺书,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4次,以我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违规持股”等违规违纪案例进行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全院干警。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开展学习多,总结提炼少。与学出忠诚、学出担当,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存在差距,没有更好地结合检察队伍特点开展教育整顿。
二是开门整顿不够深入。虽召开三次座谈会,但征求意见泛泛而谈,邀请代表委员谈认识体会的多,谈问题的少,多数是不痛不痒的问题,推门纳谏、登门纳谏还需深入。
三是长效机制不够完善。对关键工作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不够到位,还不能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工作成效不够明显。“两项监督”案件评查中,对发现突出问题的9个重点案件,公安机关尚未有效整改,还未体现出监督成效。
五是宣传报道不够有力。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报道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群众知晓度不够、参与度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干警思想防线。着力加强对检察干警的警示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不想腐的思想理念。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的“笼子”和抓落实的有效措施预防干警违纪违法,以检察院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公正司法。
二是继续正视存在问题,不断补充完善问题台账。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案件评查暴露的死角盲区、顽瘴痼疾整治遇到的堵点痛点,剖析根源,做到边查边治、真改实改、立改立行,在长效纠治的制度建设方面精准发力,一体推进标本兼治(如:案件评查要在自查基础上,充分运用互查,真正体现案件评查的效果),全面认真落实好查纠整改工作任务。
三是继续发动群众参与,体现教育整顿成效。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积极挖掘特色亮点工作,坚持开门搞整顿,全面听取公安、法院、律师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门纳谏、登门纳谏,虚心听取批评意见。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热情,以服务大局的新业绩、维护稳定的新成效、检察队伍的新面貌来检验教育整顿工作成效。
四是立足“当下治”与“长久立”并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查纠整改顽瘴痼疾整治,建立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司法办案,加强执纪监督与法律监督的融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