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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20年7 日在托克托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云兰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汇报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0上半年,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政协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认真落实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履职尽责、抗击疫情、维护稳定中守初心、担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自1月27日起,全院行动,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于3月25日圆满完成乡镇、社区值守工作。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案件,为全县防疫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疫情联防联控措施,疫情期间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以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优化畅通信访渠道。通过“云庭”网上庭审系统“无接触”式出庭支持公诉孟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案件当庭宣判,疫情期间让公平正义不缺席。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宣传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法律政策信息67期,宣传检察干警抗疫先进事迹,展现新时代检察担当。通过“法律指引+心理疏导”模式及时为群众送上“复工复产暖心包”,有效助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良性互动。

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件,均在7日内告知办理程序性信息,3个月内完成办理过程及结果答复,检察长接待来访8人,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活动,副检察长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被害人家属答疑解惑,架起检民“连心桥”。办理案件的同时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确保真正案结事了人和,有效消弭社会矛盾。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金融监管、源头防控。积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涉民营企业案件慎捕慎诉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通过主动走访了解企业困难,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帮助。为决胜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向因案返贫的3个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通过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包联帮扶地区、贫困户实际困难,帮助南台基村协调解决诉讼纠纷和供电设施老化问题,为贫困户送医送药、申请教育补贴金,确保疫情期间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有保障以公益诉讼推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违规倾倒垃圾和露天焚烧秸秆等污染乡村环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3件与县人民法院共建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首家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为美丽青城再添生态环境保护新“名片”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已审结案件开展“回头看”,对存疑不捕、存疑不诉的犯罪嫌疑人加强证据收集和固定,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及时提请批捕、移送起诉。“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持续发力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件,依法没收财产、犯罪工具、车辆等。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为决胜攻坚按下“提速键”。

二、扎实履行职责,统筹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认真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在办案中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和检委会的决策把关作用,同时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细致做好被害人工作办理首例监督解除强制医疗案,对审查被强制医疗人刘某某是否符合解除条件进行全程监督。

认真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提升精准监督水平,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件,回复采纳261件生效裁判案件进行监督,已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督促法院加强邮寄送达审查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认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扩展新领域案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入校园食堂、周边便利店大型超市等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查访取证针对超市销售“三无”儿童玩具、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加强监管,经查后涉案产品已全部下架禁止销售。积极参与加油站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监督,针对实地排查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督促整改,有力维护公共安全。落实倡导文明祭祀有关通知精神清明节前夕对市场销售违冥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的违法仿制人民币图样冥币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

三、践行人民至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坚持惩戒与挽救相结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在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形成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与县妇联、司法局、公安局共同对赵某某被家暴案件及时处置,协助被害妇女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在办案中发现被害未成年人张某某交通事故导致身心遭受严重伤害,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通过深入调查、多方争取为被害人家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及时帮助未成年被害人重返校园、健康成长。

积极传递法治正能量。充分发挥新媒体阵地作用,发布原创“微视频”27条、原创信息172条,累计点击量接近850万开通抖音官方账号“云中检察”,通过可触可感的形式让群众近距离感受了解检察工作。策划拍摄呼市检察机关首部“反校园欺凌”未成年人公益宣传微电影《冬日暖阳》,通过检察官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效性和新颖性,已于近日成功上线,与教育局联合在县域各中小学放映,获得广泛好评,先后被县相关部门、呼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中宣部“学习强国”内蒙古学习平台、国家级媒体中国新闻网、正义网等采用,并入围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新媒体作品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扩大检察机关“朋友圈”,以“检察开放日”、联席会议等活动形式,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广泛交流意见。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深入双河镇南坪社区妇女之家讲授法律知识,加强妇女、群众维权意识。在世界环境日积极响应公益宣传活动,努力提高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认同感和参与度。通过中国检察网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5条,重要案件信息5条,法律文书47件,其他各类信息112条,接待律师阅卷7件,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4月29日召开全市首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县政法委、民政局等七所单位听证员代表公开评议司法救助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让检察工作更加深入民心

四、狠抓自身建设,适应新时代更高更严要求

不断打牢思想政治根基。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行党员集中学习12次,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1次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决战脱贫攻坚”主题党日活动,带领全体党员到北台基村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革命洗礼,同时走访慰问扶贫驻村第一书记,为他们送去暖心关怀。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19名党员深入社区、乡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起“缴纳特殊党费,助力疫情防控”倡议,包括退休党员在内的37名党员积极响应,自愿缴纳疫情防控特殊党费4000余元。

不断夯实队伍素质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运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等线上平台拓展学习方式,确保全院干警通过学习提素质强本领。推进检察业务学习常态化,组织全员进行《民法典》培训,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通过检察官上台讲课、检察业务“云讲堂”等带领干警重温法律知识、夯实法律基础 

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四官”问题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整治行动,落实排查防控机制,查摆问题清单及廉政风险防控点。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同时做好“三个规定”月报、季报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四张清单”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大力营造真抓实干、敬业奉献、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探索司法资源投入与办案效果最优配比,通过灵活调整办案力量健全退侦和延期审核监督机制、完善检察官考评体系,充分发挥“案-件比”引领作用,倒逼检察官提高案件质量和监督能力。

尽管2020年上半年我院的检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服务大局中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四大检察”工作,还研究不深,措施不多。三是在注重适用认罪认罚的同时,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存在短板,创新意识、履职能力仍需提高。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认真研究,拿出硬招、实招加以解决。

2020年下半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更加主动自觉,更加担当作为,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自觉融入工作大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化解矛盾贯穿工作始终,注重发挥检察建议的积极作用。

二是全面依法履职。坚持民有所呼,检有所应,以理念引领和问题导向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持续转变司法理念。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牢固树立“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对重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从源头保证案件质量。

四是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素质强检,建设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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