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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时间:2018-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为促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法治环境贡献正能量。

(一)围绕中心工作,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1、切实发挥侦查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强化监督职能、提高办案质量为目标,对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案件严审细查,确保审查批捕工作的质量。2017年(截止2017年11月15日,下同)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53件6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0件59人,不批准逮捕3件3人,立案监督5件,纠正漏捕1人,捕后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切实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切实履行审查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紧围绕审查起诉这一重点工作,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做好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狠抓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坚决杜绝无罪案件。公诉部门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6件12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3件115人,所提起的公诉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3份,《检察建议》8份,均得到回复或整改。出庭支持公诉61件,所受理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无超期羁押案件。

3、切实履行控告申诉职能,主动化解信访纠纷。以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前提,以创建自治区文明接待室为契机,以党的十九大信访维稳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控申接待工作,依法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36件,其中,举报类线索4件,控告类32件,检察长接待10件10人,所办案件均做到审查案件事实清楚,把握证据准确,没有涉检上访、越级上访案件发生。同时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4、大力查办职务犯罪,保障地区经济发展。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反贪污贿赂局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4件7人,全部提起诉讼。反渎职侵权局初查市院交办案件线索9件,立案侦查涉嫌介绍贿赂犯罪和行贿犯罪案件共6件6人,全部移送审查起诉。

5、发挥民行检察职能,拓展检察服务领域。2017年我院以“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和 “基层民行推进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多元监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民事行政检察核心业务竞争力。目前,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0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0份,均得到有效回复并积极进行针对性的整改。由我院办理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目前已作出判决,判决结果支持了我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6、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强化检务公开力度。2016年10月,新技侦大楼投入使用后,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建设了功能先进的案件管理大厅、控申接待大厅、案件信息查询、律师接待、控告举报申诉受理、远程视频接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业务基础设施,检务保障得到全面改善。5月26日上午,我院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9人观看在托县民族中学进行的模拟法庭演示,并对我院检察工作进行了参观视察,全方位了解检务公开工作成果,展现了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法律监督的公信力。认真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截止目前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7件,法律文书79份,重要案件信息13件,接待律师9人(次),复制卷宗39册。同时利用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原创信息共485条,以阳光透明促进检察队伍执法公正和检察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

为更好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落实真学真做,切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上水平、见实效。一是认真部署,使学习教育稳步有序推进。4月26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就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院党组又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座谈会,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二是以“三会一课”为载体,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制定了学习教育详细计划和日程安排,做到时间、内容、形式、效果四落实。同时围绕专题,紧密结合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认真组织开展专题讨论。截至目前,党支部共集中学习38次,专题讨论4次。三是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月27日,受内蒙古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委托,成功配合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80名离退休干部来我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月29日,我院党支部和文联共同主办了“中国梦?检察情”庆“七?一”表彰暨文艺演出,在表彰环节中检察长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7月1日党支部书记带领党员干警到红色革命老区延安进行参观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四是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项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形成了领导班子重视,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氛围,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得到深入开展,实现了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突出亮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公益诉讼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2015年8月,我院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院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多次向上级部门做专题汇报取得支持,通过前期大量工作的投入和有关各部门的配合, 2016年12月23日,托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由我院提起的托克托县环保局行政履职不到位行政公益诉讼案。经过将近2个多月的审理,2017年3月2日法院作出了判决,支持了我院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的办理开拓了检察长、法院院长亲自办案的新领域,践行了行政首长、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应诉模式。2017年5月18 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马永胜检察长高度肯定了我院的工作,并作出了“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积极稳妥,力度大、效果好。其他院要认真学习借鉴”的重要批示。

(四)注重抓好各项工作,力求检察工作再突破

1、认真抓好精英队伍建设工作。结合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科学发展抽样评估等活动,制定了《2017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学习方案》、《2017年度全院干警学习计划》。目前共召开全院干警大会9次、民主生活会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同时借助检察官文联平台开展业务竞赛、书画比赛、摄影采风等活动,凝聚检察力量、提高队伍素质。

2、切实抓好检察业务宣传工作。综合部门工作稳步开展,办公室组织编写完成检察情况反映、简报45篇,其中6篇被市院采用。政工科编辑外宣稿件330篇,国家级媒体发表3篇,自治区级媒体发表20篇,市级媒体发表150篇。研究室完成调研论文和案例分析49篇,在自治区级刊物发表8篇,在市级刊物发表9篇,报送典型案例30个,申请自治区级重点课题1个。

3、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进程,我院正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人员分类定岗、完善办案组织、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检察长办案制度。目前已整合18个内设机构形成4部1局,4部分别为刑事检察部、行政民事检察部、党政综合部、业务管理部,1局为反贪污贿赂局。自完成司法责任制度改革以来,员额检察官共办理各类案件309件,其中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66件,所有案件均能做到定性准确、文书齐备,未出现一起错捕、错诉案件。

4、有效做好信息技术服务工作。今年,技术部门完成同步录音录像工作47件次,其中为反贪案件完成29件次,反渎案件完成18件次,完成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11件。另外按照要求完成了机房的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了分级保护的测评,完成了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完成了门户网站的建设等工作,有效保障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5、严格做好内部监督机制工作。案件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统一受理案件,加强办案期限流程监控,对办案部门51件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了预警提示。检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检委会24次,共审议案件4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利用例会组织学习20次,强化自身素质的提高。监所部门成功办理执法监督案件4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4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人(次),对监区进行安全大检查10次,召开联席会议10次,随机检查辖区内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6次。

6、全面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增强预防实效。充分运用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推进预防工作全覆盖,构建多元、立体的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对县内重点工程项目招标会议均到场监督,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预防工程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已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203次。此外,完成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11次、法律宣传12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讲13次、预防咨询和调查145次。

7、重点抓好检务督察常项工作。根据高检院和自治区院、市院关于加强检务督察工作的要求,今年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大了督察力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严肃工作纪律、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做到每月督察不少于2次。督察内容包括:上级和院党组决定、决议及各项规章制、保证政令、检令畅通、检风检纪、执行高检院“禁酒令”和上下班纪律、干警值班、车辆管理、办理案件、执行廉洁从检等规定情况。督察结果在本院局域网上进行督察通报。

8、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局)室负责人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监察室与全院干警签订年度廉洁从检承诺书,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分解,加强了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强化了领导和骨干的带头作用,明确了班子成员的职责。监察室与干警家属签定了家庭助廉承诺书,建立了廉政档案和执法档案。组织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的岗前廉政谈话,切实增强全院干警廉洁从检意识。

9、重点抓好包镇、村扶贫工作。按照全县包镇、村扶贫工作的统一安排,我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先后为新营子镇坝上村、双河镇南火盘村、伍什家镇什拉乌素壕村完成了打机井、买深水泵,安装有线电视、路灯等工作。近期,由院党组带队对古城镇塔布板申、南台基等村进行了入户走访、摸底调研、贫困户民主评议等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塔布板申村贫困户子女罗燕、罗风两姊妹送去帮扶款。

二、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情况

五年来,全院干警思想上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保持一致,先后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干警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工作上始终围绕县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托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打击刑事犯罪卓有成效。切实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314件40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84件359人,决定逮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29件46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86件632 人,经审查,向县法院提起公诉456件59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0件10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15件21人。

——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35件,初查28件,经初查立案侦查15件31人。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28件,初查25件,经初查立案侦查13件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为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精准预防,接受预防咨询800余次,其他法律咨询108次,发出检察建议17份,预防讲座200余次。组织镇、村干部、机关单位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系列片47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236次,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并对县“十个全覆盖”等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了专项预防。

——诉讼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立案监督方面,受理立案监督案件31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18件,公安机关立案后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13件,公安机关已全部撤销。侦查监督方面,通过严审细查,纠正漏捕14人,犯罪嫌疑人归案后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同时向公安和法院提出书面或口头纠正违法建议49份。在民事行政监督方面,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行监督等案件107件,共发出检察建议107份,均得到回复或有效整改。

——控告申诉工作成绩明显。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79件,刑事被害人救助2件,不立案审查3件。直接答复237件,检察长接待176件,从未发生一例涉检上访、越级上访案件。

五年来,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3年我院被自治区第五次授予全区“先进检察院”;被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评为“呼和浩特市涉法涉诉工作先进集体”;被托克托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维稳暨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1月被呼和浩特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授予检察官艺术团汇报演出“优秀组织奖”;被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授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颂党恩、抒豪情、同心共圆中国梦“优秀组织奖”。 2016年,基层基础建设被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嘉奖,2个科室被授予集体嘉奖,4名干警被授予个人嘉奖和政法战线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检察长被检察日报社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两学一做”新媒百优称号。2017年10月我院被自治区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保证。检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必须把打击保护、预防服务结合起来;必须把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加强诉讼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必须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只有这样,检察工作才能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五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的司法责任制运行机制需不断探索完善;三是办公、办案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科技强检还未落到实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今后五年的总任务及2018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围绕“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理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对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地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动适应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大局,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主题,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增强诉讼监督实效,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018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会议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诚履职,奋发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是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奋力争先。依法及时惩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助推营造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加大力度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金融财产安全等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和财产权益的犯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查办危害环境违法犯罪背后的行政违法犯罪,为保护托县的优美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在履行好检察职能上奋力争先。紧跟创新社会治理,多措并举,提升平安托县、法治托县建设水平。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主要业务工作居前列”的标准,健全完善司法办案体系,推动司法办案工作均衡、协调、统筹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监督格局、机制,有效改善诉讼监督薄弱环节,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成效。

三是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奋力争先。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有效落实。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使检察机关的司法形象、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是在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上奋力争先。加强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传统工作模式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管理模式和机制,健全涵盖检察业务、队伍、事务各个方面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水平。

五是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奋力争先。强化学习,着力提升班子成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超前思维和俯视思维。采取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举措,开展专业化培训,培养专业化人才,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驰而不息地改进作风,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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