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贻影:深化检察改革,是浙江省检察机关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有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的时代新篇。我们将认真贯彻最高检、浙江省委工作要求,抓好改革落实。
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改革方向。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好、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推进守正创新,确保检察改革于法有据。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找准找实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服务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强化履职担当,抓好改革落实。着眼全局,把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大局,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生领域各项改革,深化“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优化布局,从“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的发展变化中,准确把握案件总体态势,有针对性地做优强项、补齐弱项;从案件结构比的发展变化中,全面审视法律监督职责履行情况,促进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提升;从案源结构比的发展变化中,精准找到拓宽法律监督线索渠道、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改革保障。坚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围绕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机制,统筹兼顾业务宏观管理和微观个案监管,持续优化业务管理的方式方法,善于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更广覆盖面、更深穿透力、更强精准度的业务管理工作体系;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机制加强检察人才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
我们正在起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拟提交党组研究后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