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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和有效?
时间:2025-03-17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民事法律行为有不同的效力状态,有成立、生效、有效等积极的效力状态,也有无效、效力瑕疵、可撤销等消极的效力状态。这些不同的效力状态分别对应不同的情形,其中的生效和有效是两个极其相似却又有着不同内涵的状态。


生效和有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旧法中就已经存在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新法中仍在继续沿用,但它们之间的差别与旧法一样,仍然很模糊,需要我们很好地去甄别,否则会导致办案中法律适用的错误。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两个概念进行深入分析,以求在司法实践中准确予以应用。


01
生效和有效的概念


我们在讨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和有效之前,有必要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作一解读。因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该行为生效、有效的前提,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成立了,才能继续考虑是否生效和有效。


(一)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第13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502条第1款均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上述条文:在一般情况下,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即生效,成立、生效在时间点上存在重合;在特殊情况(除外情形)下,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之后,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生效,生效之后才能有效。成立是生效、有效的前提。


(二)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生效是对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否符合基本的程序、形式等的判断;一份合同如果没有经过要约和承诺等基本程序,或者没有采用法律要求的书面等形式,那根本就无法进入到是否有效的判断环节。只有当这些基本要求满足了,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才进入到法律所认可的可以进一步考察其是否完全有效的阶段。


根据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第136条第1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502条第1款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存在例外情况,即“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以合同为例,下面我们将逐一论述。


第一,当事人另有约定


合同虽然成立,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在将来另外一个时间生效, 该约定是有效的。举例说明:如果当事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自下个月某日起合同生效,则下个月某日起,该合同对双方具有拘束力。


第二,法律另有规定


1.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第158条、160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合同生效。


2.审批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502条第2款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在该规定中,报批条款的审批,影响合同的生效:审批前,该合同未生效;审批后,该合同生效。但合同的生效与否,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其余条款始终有效。


(三)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是对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做出评价,侧重于描述其在生效后,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并受法律保护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以买卖枪支合同为例:虽然当事人双方对买卖枪支达成一致(成立),但由于枪支为违禁品,不能私下交易,国家对买卖枪支的行为不认可、也不保护,故该买卖枪支合同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02
生效和有效的区别


生效和有效是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作出评判的两种情况,处于不同的阶段。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如果因为没有经过要约和承诺等基本程序,或者没有采用法要求的书面等形式,那根本就无法进入到是否有效的判断环节,因为它还没有在法律上开始产生应有的拘束力。


生效和有效的不同之处有:


第一,约束力的范围不同


民事法律行为(以合同为例)成立后,对内产生效力,在当事人双方之间生效,不管是附条件、附期限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只对当事人双方产生拘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以合同为例)的有效,对内、对外均产生效力:对内跟生效一样,在当事人(合同)双方产生拘束力;对外在特殊情况下,对第三方产生间接影响。


第二,顺位不同


实践中,通常不存在生效和有效需要同时进行的情况,生效与有效有顺位要求。在判断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时,应先判断其程序和形式是否符合规定 (生效),再判断其内容和目的是否合法(有效),这样做符合逻辑。


第三,法律后果不同


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违约责任等。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意味着其在法律上是被认可和保护的,能够按照当事人的预期产生法律效果。


03
对第三人的影响


并非所有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民事法律行为(以合同为例)的效力范围通常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对合同当事人双方产生拘束力。在某些情况下,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能通过法律规定间接影响当事人。这种间接拘束力并非直接赋予第三人权利或义务,而是使第三人利益受到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537条的代位权,第538条、第539条的撤销权,第545条的债权转让、第551条债务转移,均对第三人利益有所影响。


举例说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乙公司依约交付了货物,但甲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后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这里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就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虽然是在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达成的,但间接对甲公司产生了拘束力,甲公司需要向丙公司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04
结语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和有效,均以成立为前提。其中,生效是对程序和形式的要求,有效是对目的和内容的要求。生效与有效有顺位要求,生效在前、有效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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