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一)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工作
2022至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42件228人,批准逮捕81件128人,不批准逮捕63件102人。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案件369件806人,起诉144件305人,不起诉36件106人。
1.犯罪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2022至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分别为20件24人、53件100人、69件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分别为52件89人、123件277人、194件440人。总体来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检察机关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2.案件类型较为集中
刑法保护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四类。2022至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受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案件369件,其中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309件,占83.7%。在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案件中,以侵犯酒类和名牌服饰为主。
3.案件地域分布较为集中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多发于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鄂尔多斯地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呈现一定程度的正相关性。2022至2024年,上述四地受理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40件,合占66.5%。
4.通过网络实施犯罪逐渐增多
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实施的犯罪逐渐增多,犯罪呈现专业化、智能化、链条化趋势。跨区域作案导致犯罪链条进一步拉长,市场和销售多地分离,打击难度增大。侵犯著作权犯罪从传统的盗版图书领域,扩大到网络游戏、网络视听作品等。
5.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有力
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2022至2024年,不批准逮捕102人,不捕率44.4%,不起诉106人,不诉率25.8%。
(二)知识产权民事检察工作
2022至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活动监督案件29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6件。
1.民事案件监督力度加大
2022至2024年,全区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分别为3件、33件、26件。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以来,知识产权民事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2.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呈“倒三角”趋势
2022至2024年,全区共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其中自治区检察院办理12件,占比超过一半,呈现出“倒三角”趋势。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质效提升
检察机关依职权监督,调取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卷,发现程序超期、财产调查措施未穷尽、违法终结本次执行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5件,法院采纳率100%。
(三)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2至2024年,共受理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0件,立案12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23件,占比96.9 %,民事公益诉讼4件,占比3.1%。从案件类型上看,主要以地理标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为主。从保护对象来看,主要为初级农产品。从地域分布上看,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均有办理案件,受理案件较多的地区是呼和浩特、赤峰、鄂尔多斯。
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选树培育典型案例
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办理的假冒注册商标案,检察机关二审抗诉成功,并将消防安全隐患线索跨省移送甘肃、宁夏,促进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发布的《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实现全区知识产权检察典型案例“零”的突破。自治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连续三年发布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16件,发布“检护质量安全”典型案例10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为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分三批对19件重大疑难复杂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其中一件全区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判决已生效,被告人服判息诉,权利人权益得到全面保护,效果良好。2023年12月5日,该案例以《“小巨人”企业核心技术被偷走了》为题被《检察日报》刊载,最高人民检察院转载。
(三)组织庭审观摩评议
强化对下指导,提升办案人员素能。2023年8月23日,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全区12个盟市检察(分)院15名业务骨干赴呼伦贝尔观摩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庭审,并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交流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办案经验,研究新类型案件办理方法,提升办案人员新类型案件的办理能力。
(四)强化履职监督
自治区检察院知产办在办理某商标侵权案时,围绕与外省“同案不同判”情形,将涉及到的78件民事裁判结果监督线索向最高检知产办报告,最高检采纳自治区检察院意见,将涉案线索移交黑龙江省检察院办理。自治区检察院知产办办理的某不正当竞争纠纷再审抗诉案,经检委会审议并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阿鲁科尔沁旗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推进保护全球农业文化遗产草原游牧系统,守护草原的“一方碧绿”。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推动5个传统体育项目成功列入非遗保护名录,实现专项资金财政保障,并且根据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实际情况拍摄原创微电影《撂跤》。
(五)实地调研指导
自治区检察院知产办围绕重点案件办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知识产权检察案件高质效办理等方面分别赴乌海、赤峰、鄂尔多斯等地区开展实地调研;赴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伊利健康谷、鄂尔多斯市零碳产业园等高新技术单位、园区与企业家进行座谈,实地了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问题。
三、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知识产权检察专项监督行动
1.部署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专项行动。2022年7月,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半的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通过汇编典型案例、绘制思维导图等方式指导推动开展专项监督工作。2022年7月14日,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司法规制研讨会”,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内蒙古大学的一线法官、检察官和专家学者参会,围绕“知识产权大数据筛查、正当维权与恶意诉讼的界限、恶意诉讼产业化的综合治理、立法完善及司法协作”等主题进行研讨,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予以刊发。
2.持续开展“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行动”。从2023年3月开始,自治区检察院开展“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行动”,全区各盟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聚焦本地特色品牌,开展市场调研、多方会商、法治宣传等工作,其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赤峰市敖汉旗三地检察机关分别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理标志产品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全区检察机关以“知产检察守护创新之火,助力企业依法创新发展”为主题,调研走访企业。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深入内蒙古骑士乳业有限公司走访调研,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赤峰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多家单位走进“八里罕知识产权小镇”进行现场普法讲座、调研知识产权保护。
3.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监督专项工作。2024年3月,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全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民事监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裁判结果监督、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程序监督、知识产权民事执行监督。截止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调阅审结的涉知识产权案件286件,查阅审判机关审结的案件158件,经审查,对7件案件提出检察建议,法院均采纳。
(二)依法守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服务保障内蒙古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围绕“五个聚焦”、着力破解“四大难题”、构建“四大协作体系”、强化“五项保障”,制定18项工作举措,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精准服务保障内蒙古创新驱动发展。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印发《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护企七项举措》,从七方面重点工作服务地区创新驱动发展。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制定《知识产权检察重点企业保护名录》,重点关注本市28家高新企业科技保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与内蒙古中环产业园签订商业秘密保护战略协议,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三)强化涉企知识产权保护
自治区检察院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土默特左旗检察院共同在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举行三级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挂牌。包头市检察院与昆都仑区检察院联合在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在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在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挂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共建立“联系点”162个。为规范“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工作,呼和浩特市两级检察机关围绕21个“联系点”开展“一对一”定制式法律服务。包头市检察机关在“3.15”“4.26”“质量月”期间,通过公开听证、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在包头稀土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等12个“联系点”进行知产保护宣传。
四、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一)开展“大调研、大走访”
自治区检察院知产办成立之际,对知识产权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调研走访、建立联络,先后走访了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版权局、公安厅、高级法院、文旅厅、农牧厅、呼和浩特海关等部门,同时走访了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内蒙古商标品牌协会,与上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了良好的联络机制。
(二)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一是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版权局联合印发了《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从联络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业务支撑、办案协作、人才交流、宣传报道等12方面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二是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版权局、文旅厅联合印发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从基本要求、证据的收集与使用、案件移送与监督、协作配合、综合保障5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行具体规定。三是自治区检察院积极推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四市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呼包鄂乌”知识产权检察协作的意见》,聚焦案件管辖、办案协作、信息共享、理论研讨等问题,加强知识产权跨域保护工作力度。
(三)积极加强知识产权检校合作
2023年3月,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与和林格尔县检察院相互挂牌“知识产权检察理论实务研究中心”“法学实习实践教育基地”,深化检校合作共建。
2023年4月,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自治区检察院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联合在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开展“知识产权法治进校园”活动,并向学校赠送了《图说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教育》等书籍。
2023年6月,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内蒙古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首届“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实务论坛”,60余名国内知名知识产权专家、知识产权司法行政机关业务骨干、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业务骨干参会研讨。期间,自治区检察院与内蒙古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签检校合作协议,共同建立“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和“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
(四)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宣传
全区检察机关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加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浓厚氛围。在2024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自治区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呼和浩特等4个地区8家创新企业代表参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工商联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出席座谈会并发表讲话。
为凝聚共识,形成司法合力,自治区检察院与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并答记者问。法治日报、内蒙古日报、北疆新闻网、腾讯内蒙古等2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此外,全区各级检察机关都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了全区知识产权宣传矩阵。其中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制作的托县辣椒地理标志保护漫画《火辣的正义》、赤峰市检察院制作的普法动画《假冒注册商标“刑”不“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聚焦知识产权专业化建设
(一)推动机构专业化建设走深走实
目前,全区共有99个检察机关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机构,12个盟市检察(分)院全部设立。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的大力推动下,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市检察院设立独立运行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其他市级院、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也因地制宜设立专门机构,分层分类推动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专门机构走深走实,提升专业化水平。知识产权检察机构专门化建设实现从无到有、由散到融的转变。
(二)夯实办案人员专业化基础
1.组建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检察院组建全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第一批选拔43名业务突出、业绩优良的检察人员入选人才库。同时,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择优向最高检推荐4名优秀人才,成功入选了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
2.推动“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选任。2024年7月,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司法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库》,7名检察人员入库成为全区第一批技术调查官。
3.注重提升队伍综合素能。自治区检察院认真落实院党组“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要求,共组织线下培训12次,线上培训6次,实现全区专兼职知识产权检察人员培训全覆盖。注重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4篇文章在最高检举办的第一届全国知识产权检察理论与实务征文活动中获奖。
(三)推进完善办案机制规范化
一是为加强知识产权检察案件的集中统一办理和对下业务指导,知产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检察案件集中统一办理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办案范围,对知产案件实施“标签化”管理和报送备案审查制度。二是为规范知识产权检察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印发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指引》。三是汇编了《知识产权检察重要文件汇编》《知识产权检察案件办理指南》《知识产权检察案例汇编》,为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人员办理案件提供参考。四是会同自治区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通知》,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纠纷鉴定工作体系。五是自治区检察院结合全区有效发明专利、国家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地理标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信息,绘制了“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地图”,为各地区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供有效信息参考。
内蒙古知识产权检察大事记
◎2022年4月,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决定,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正式成立
◎2022年6月,印发《全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5个分市院和10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
◎2022年8月,印发《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2022年8月,推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市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呼包鄂乌”知识产权检察协作的意见》,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协作保护机制
◎2022年9月,联合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印发《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2022年9月,联合自治区公安厅、文旅厅等五部门印发《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2022年9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指引》
◎2022年12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检察案件集中统一办理的暂行办法》
◎2023年2月,自治区检察院自主研发“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地图”
◎2023年3月,“全区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正式成立
◎2023年3月,围绕全区公共图书馆“无障碍阅读”问题,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发检察建议
◎2023年4月,召开“知识产权检察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2023年6月,联合内蒙古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首届“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实务论坛”,共同建立“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知识产权教学实践基地”
◎2023年7月,内蒙古检察机关一个集体和一名个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表扬
◎2023年8月,组织全区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庭审观摩和庭审评议活动
◎2023年11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检察机关累计在伊利、蒙牛、蒙草等120家企业挂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
◎2023年12月,累计共有98个分市院、基层检察院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办案机构
◎2024年3月,部署开展知识产权检察护航“内蒙古品牌”专项监督行动
◎2024年3月,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联系点”
◎2024年4月,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土默特左旗检察院在国家乳业创新中心挂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
◎2024年4月,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办理的一件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4年5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服务保障内蒙古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
◎2024年5月,部署开展知识产权民事监督专项行动
◎2024年7月,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司法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库》
◎2024年9月,发布“检护质量安全”典型案例10件
◎2024年12月,4篇理论研究成果在最高检举办的第一届全国知识产权检察理论与实务征文活动中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