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总检察院研修团赴内蒙古开启
跨域法治对话 共绘双边检察交流新图景
山海不远,友谊相连。8月9日至14日,泰国总检察长助理娜琳达·翁帕猜率泰国总检察院研修团一行8人到访内蒙古,开展检察业务同堂研修交流。8月14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在呼和浩特会见泰国研修团全体成员。
李永君对娜琳达·翁帕猜一行到访表示欢迎,他表示,中泰两国是好邻居、好朋友、好亲戚、好伙伴,“中泰一家亲”深入人心。在两国领导人战略擘画引领下,中泰命运共同体建设持续取得积极成效,为两国司法、检察领域多层次交往合作提供了坚实框架。多年来,两国最高检察机关保持常态化高层互动,持续开展人员互访、业务研讨等务实往来,不断拓宽法治协作空间,在生态资源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司法守护、检察人才培养、数字化法律监督等诸多领域,有着同频共振的工作议题,蕴藏着双向互鉴、携手共进的广阔空间。本次研修是内蒙古检察机关与泰国检察机关首次开展直接业务交流,标志着双方检察交往迈出全新一步。内蒙古检察机关愿同泰方一道,认真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对话,围绕双方共同关切的检察实务议题多交换思路、多分享实践、多凝聚共识,以检察层面的友好互动丰富中泰命运共同体建设内涵。
娜琳达·翁帕猜感谢李永君检察长的热情会见,她说,泰方重视同中国检察机关的交流纽带,此次率团赴内蒙古研修交流,同中方一线检察同仁开展深度业务对话,互通履职思路、分享实践路径,推动两国检察领域务实合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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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为期六天的研修班,以“专题讲座+实地研学+主题交流”多元交流方式接续铺展,中泰检察同仁围绕相关主题展开深度对话,在思想交汇中构建双向奔赴、平等对话的法治交流模式。研修安排系列主题讲座,邀请检察理论与法学实务领域专家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新时代检察履职理念开展专题分享,同步搭配多场沉浸式现场教学,实现理论分享与一线实践深度融合。
千里赴约,以法为桥;双向互鉴,共促成长。本次中泰检察研修交流,打通了两国一线检察人员常态化沟通的全新渠道,让不同国度的法治实践碰撞出互学共进的火花。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喆,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国际交流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张笑寒出席开班仪式,呼和浩特市检察院、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负责同志参加相关研修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