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举办第二届全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现场评审会

法治润草原,善治启新程。为持续做优做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巩固首届全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评审成果,搭建互学互鉴、比武练兵、提质创优的交流平台,6月25日,第二届全区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现场评审会在呼和浩特举行。来自全区13个盟市检察(分)院的19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依次亮相、同台展示,在思想碰撞与智慧交融中,共同探寻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高效能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安翱出席现场评审并作总结讲话。评审会还邀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自治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及自治区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内蒙古日报社等相关专家学者、媒体记者担任评委,确保本次评审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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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工作的导向。”选题精准与否,直接决定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价值和分量。逐一登台展示的19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选题涵盖涉校网络社交平台监管、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化解、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监管、社区矫正对象违规任职治理、预付卡行业管理等领域。这些选题紧扣经济社会发展脉搏,直面社会治理难点堵点,既有“国之大者”的使命担当,又有“民生小事”的为民情怀。汇报人通过PPT演示、数据图表分析、整改前后实景对比等可视化手段,充分展现了全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专业水准和治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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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查核实中,具体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所查明事实的客观性和全面性?”“如何评估被建议单位整改是否真正到位?效果评估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提问环节,评委提出的一个个问题切中肯綮、直指要害,既是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的严格检验,也是对汇报人专业能力的深入考察。汇报人沉着应对、从容作答,充分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逻辑思维和过硬的履职能力。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法治处处长那娜在点评时称赞道,“参评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调查扎实、问题剖析透彻、建议务实可行,被建议单位实质性整改到位,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的延伸。”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龙长海对19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也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表示“这些检察建议都具有极为鲜明的政治意识、强烈的问题意识和为民情怀”。

安翱在评审总结时表示,本次评审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堵塞了一批监管漏洞,消除了一批潜在风险隐患,有力助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责任担当。他强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党委政府对高水平社会治理的更多需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全区检察机关要以此次现场评审为契机,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到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全过程,以法治之力促进完善社会治理。要坚持质量先行,持之以恒推进治理,以整改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为检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的根本标准;要积极互学互鉴,以评促优共同进步,将评审转化为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质效的实际能力;要凝聚治理合力,打造精品检察建议,加强与人大、政协等外部监督力量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效果评估等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为内蒙古“十五五”奋进新征程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