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8年托县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托克托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提出议案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对刑事犯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3、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4、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5、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检举。
6、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改场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7、负责本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开展管理检察官工作。
8、协同地方党委管理考核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提请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9、管理机关干部人事、工资档案。
10、协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11、负责其他应由托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
(一)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厅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我院现有内设机构14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研究室、预防职务犯罪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法警大队、案件管理办公室、机关事务中心。
我院现有行政编制44个,事业编制15个,其中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全院有公务员31人,事业编制10人。
(二)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
|
1
|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971.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6.49万元,增长32.16%,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增大。
支出预算971.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6.49万元,增长32.16 %,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增大。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7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1.79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 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7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79万元,占比79.63%;项目支出198万元,占比20.3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案业务、业务装备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71.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1.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883.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必需的专项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8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2.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6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无政府性资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3万元,上年预算数64万元,比上年增加29万元,增长45.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 2万元,上年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上涨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万元,上年预算数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万元,增长42.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2万元,上年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上年预算数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23.44%。2018年预算已按规定将全部公务用车费用编制在“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中。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07万元,比上年增加47.67万元,增长31.14%。主要原因是搬入新技侦大楼,日常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全部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共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包括:执法执勤用车两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9辆, 其中:8个执法、执勤车辆,1个机要应急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本年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