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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检先锋】张儒丨九年案管砺初心 转岗民行践使命
时间:2026-09-30  作者:  新闻来源:托克托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字号:大 | 中 | 小】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张儒

张儒,中共党员,现任托克托县检察院二级检察官、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从检多年,她立足检察职能,坚守司法初心,对待工作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历经案管岗位淬练,转型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她始终保持谦逊踏实的工作姿态,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守护公平正义的载体,以实干担当书写基层检察人员的履职答卷。



深耕案管岗位 守牢办案程序防线

2016年,张儒进入托克托县检察院,自此扎根案件管理岗位整整九年,默默当好全院案件流转的“把关人”。案管工作没有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却藏着守护司法程序的第一道防线。案件受理分流、流程监控、文书规范、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各项事务琐碎繁杂,环环相扣,直接影响全院办案质效。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她始终秉持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态度,把每一项基础性工作做细做实。针对流程监控发现的文书、系统操作不规范问题,通过口头预警、书面监控通知书督促整改,筑牢案件程序“防火墙”;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梳理办案短板,撰写评查报告精准把脉案件质量;深挖业务数据价值,形成多份业务分析报告,为院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日复一日的沉淀打磨,练就了她过硬的业务本领,2022年,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九年案管岗位的淬炼,夯实了她程序审查、证据研判与文书撰写功底,为转型办案积蓄了充足力量。

砺行实干不辍 勇担专项履职使命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开展期间,她担任顽瘴痼疾整治小组办公室主任,制定方案、台账,撰写专项报告,圆满完成院领导交办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开展期间,她创新推行涉企案件“五化”管理工作法,“上墙”参照使用,获上级院肯定,撰写的多篇信息稿件被上级院采用。担任党支部纪律监察委员期间,主动承担支部工作,扎实做好支部党风廉政相关工作。2022年8月至2024年9月,抽调参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呼和浩特市检察志》编纂工作,与编纂组成员共经过6稿修改,形成十七章59节28.9万字的志书审议稿,编纂工作得到上级院领导的充分认可。


转岗民行检察 快速开启监督新征程

2025年,张儒通过检察官入额遴选,正式成为一名检察官,转岗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民行检察一头连着群众民生诉求,一头守护司法公正,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刑反向衔接等工作头绪繁多,卷宗审阅、证据核查、法律适用、矛盾化解,每一处细节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面对全新业务领域,她迅速完成从案管综合思维向民行办案思维的转变,坚持逐页细致审阅卷宗,紧盯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执行中的违法问题,深挖矛盾根源,精准开展法律监督。她常说:“民行案件大多是群众的‘身边案’,每一份裁判、每一次执行,承载着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唯有把案件办细、法理讲透,才能解开群众的心结。”


履职民事检察期间,张儒聚焦“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办理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民生案件,扎实推进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督促法院恢复执行,帮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办案与案例培育同步推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挖掘亮点,她撰写的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

在行政检察领域,她抓实行刑反向衔接,紧盯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线索,打通行刑衔接通道,破解“不刑不罚”监管难题。创新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双轨审查、双书送达、双向反馈”工作机制,经验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推广;办理的王某某诈骗案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入选全市典型案例。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时,她拒绝机械办案,坚持穿透式全流程监督,紧盯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推动个案纠错向类案治理延伸,其中办理的2件涉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均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与人社局、法院会签社保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经验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推广。


勤学笃行不辍 永葆为民办案初心

民行检察涉及法律法规面广,持续学习是办好案件的必修课。转岗一年多来,张儒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利用业余时间系统钻研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条文,研读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持续打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与文书说理能力。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主动组织研讨、虚心请教,在一件件案件中积累监督经验。


“多办一件民行案件,就多一分感悟,我们办案多一分较真、多一分耐心,老百姓的获得感就多一分。”这是张儒最深的办案体会。踏实谦逊、严谨较真,热心对待来访群众,从案管能手成长为民行检察官,她用实干赢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初心如磐,笃行致远,张儒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立足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做实做细法律监督,以担当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基层民行检察岗位上书写检察人员的时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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