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张儒通过检察官入额遴选,正式成为一名检察官,转岗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民行检察一头连着群众民生诉求,一头守护司法公正,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刑反向衔接等工作头绪繁多,卷宗审阅、证据核查、法律适用、矛盾化解,每一处细节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面对全新业务领域,她迅速完成从案管综合思维向民行办案思维的转变,坚持逐页细致审阅卷宗,紧盯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执行中的违法问题,深挖矛盾根源,精准开展法律监督。她常说:“民行案件大多是群众的‘身边案’,每一份裁判、每一次执行,承载着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唯有把案件办细、法理讲透,才能解开群众的心结。”
履职民事检察期间,张儒聚焦“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重点办理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民生案件,扎实推进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督促法院恢复执行,帮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办案与案例培育同步推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同步挖掘亮点,她撰写的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
在行政检察领域,她抓实行刑反向衔接,紧盯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线索,打通行刑衔接通道,破解“不刑不罚”监管难题。创新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双轨审查、双书送达、双向反馈”工作机制,经验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推广;办理的王某某诈骗案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入选全市典型案例。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时,她拒绝机械办案,坚持穿透式全流程监督,紧盯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推动个案纠错向类案治理延伸,其中办理的2件涉土地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均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与人社局、法院会签社保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经验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采用推广。
民行检察涉及法律法规面广,持续学习是办好案件的必修课。转岗一年多来,张儒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利用业余时间系统钻研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条文,研读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持续打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与文书说理能力。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主动组织研讨、虚心请教,在一件件案件中积累监督经验。
“多办一件民行案件,就多一分感悟,我们办案多一分较真、多一分耐心,老百姓的获得感就多一分。”这是张儒最深的办案体会。踏实谦逊、严谨较真,热心对待来访群众,从案管能手成长为民行检察官,她用实干赢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