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际,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牵头,联合托克托县水务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托克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人民政府、托克托县古城镇人民政府、托克托县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托克托县饮用水水源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域联动治理、办案执法协作、联合专项整治、信息互通共享、日常联络会商五个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全方位筑牢县域饮用水水源安全屏障。
《意见》的制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托克托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际,七部门共同会签。《意见》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与行政执法在水源保护领域深度融合、同向发力。
此次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健全了托克托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体系,有效凝聚了水源保护工作合力。
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严格落实协作机制各项要求,持续深化常态化联合监管、专项整治、隐患整改和普法宣传,全方位筑牢县域饮用水水源安全屏障,持续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为全县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