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廉政教育则是保障这道防线坚不可摧的基石。其重要性不仅体现在队伍建设的内在需求,更关乎司法公信力的树立与法治社会的构建。托克托县检察院以“品读廉政故事,践行廉洁担当”的形式,收集、整理、编写了历史文化名人系列廉政故事,以期进一步继承发扬优秀历史文化精神,深入弘扬廉洁自律、担当务实的优良作风,巩固拓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维护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人物背景
张伯行,字孝先,号恕斋,晚号敬庵,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在家庭熏陶下,他自幼就深入钻研儒学。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张伯行考取进士,从此踏入仕途。历任中书舍人、山东济宁道、江苏按察使、福建巡抚、江苏巡抚、仓场侍郎、户部右侍郎。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任礼部尚书。
张伯行为官二十余年,全心全意造福百姓,以亲民廉政闻名朝野,誉满江南,所到之处大力整顿吏治,推行廉政,成为康熙朝著名的循吏。他也是清代著名的文学家、理学家和书院教育家。为官期间,张伯行以兴学育才为己任,注重理学的宣扬和传播,治民坚持“以养为先,以教为本”,在许多州县修建义塾,在书院教育方面躬行实践,为清代书院发展作出了贡献。
廉政故事
古称不朽者有三:立德、立功、立言。张伯行一生践行着“事冗不知筋力倦,官清赢得梦魂安”的人生格言,他的功绩和品德值得后人永远的称颂和纪念。
济民纾困 兴业安邦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张伯行被任命在山东济宁为官。当时正值饥荒,民不聊生。救人心切的张伯行便拿出自己的钱和粮食赈灾,并命人缝制棉衣,让百姓免于饥寒。此后,张伯行被派往汶上、阳谷二县赈灾。在情况危急、饿殍遍野的情形下,他一到任,便开仓放粮两万两千六百余石,救民于水火。山东布政使因他未经请示擅自动用国家谷仓,准备上奏将其弹劾,却被张伯行一句“仓谷重乎?人命重乎?”问得哑口无言,布政使方才作罢。他还积极兴修水利,治理黄河、淮河泛滥问题,组织百姓开垦荒地,提高粮食产量。
立言明志 秉廉修身
张伯行历任地方巡抚、六部侍郎和尚书,始终保持着高尚的官德。在担任江苏巡抚期间,为了杜绝送礼者向他行贿,他特撰写了一篇《却赠檄文》:“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该文全篇56字,共用了8个“一”字,表达了他关心百姓疾苦、注重个人名节、反对送礼行贿的主张。张伯行将这篇《却赠檄文》张贴于自己居所的院门以及巡抚衙门前,前来送礼行贿的人一读此文,便不再敢自讨没趣,只能默默离开。张伯行为官不仅不收贿赂,甚至连衣食等日常花销也不动用公家财产。他曾上疏道:“臣虽历官巡抚,而服食、起居未脱寒酸故态。”
精神内涵
张伯行的廉政精神凸显了“慎微慎独、亲民爱民”的特质。他将“一丝一粒”“一厘一毫”都视为关乎名节和百姓福祉的大事,体现了对廉政细节的极致追求。在他看来,廉政并非要做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要在日常工作的每一处细节中坚守底线,不侵占百姓的一分一毫。他将个人名节与百姓利益紧密结合,将百姓的福祉放在首位,通过一件件实事赢得百姓的爱戴。其“慎微”的理念,为后世官员提供了具体的廉政行为准则,即“廉政始于细节”。
检察机关当以“为民担当”为核心履职导向,在群众面临急难愁盼时主动作为、挺膺负责,聚焦民生领域痛点难点,以务实举措纾解民困、保障民生福祉,用司法力量为社会安定、发展兴业筑牢根基。同时要坚守“秉廉修身”的底线要求,将廉洁理念融入一言一行,以鲜明态度抵制歪风邪气,在每一项检察工作中坚守公正底线、严守纪律规矩,既以担当作为回应社会期待,又以清廉本色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追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