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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之托·河畔检语】品读廉政故事 践行廉洁担当(三)
时间:2025-11-14  作者:  新闻来源:托克托县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字号: | |
狄仁杰:公正仁厚的唐朝名臣

品读廉政故事

践行廉洁担当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廉政教育则是保障这道防线坚不可摧的基石。其重要性不仅体现在队伍建设的内在需求,更关乎司法公信力的树立与法治社会的构建。托克托县检察院以“品读廉政故事,践行廉洁担当”的形式,收集、整理、编写了历史文化名人系列廉政故事,以期进一步继承发扬优秀历史文化精神,深入弘扬廉洁自律、担当务实的优良作风,巩固拓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维护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人物背景



狄仁杰(630年-700年),字怀英,号祁溪,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小店区)人。唐朝时期政治家、武周宰相。狄仁杰出生于官宦家庭,幼年开始刻苦攻读,专心致学,后明经及第,历任汴州判佐、度支郎中、复州刺史、洛州司马等职。


天授二年(691年)九月,升任宰相,四个月后,被酷吏来俊臣诬以谋反,夺职下狱,贬为彭泽县令。营州之乱时,得到起复。神功元年(697年),狄仁杰再度拜相。其间,他谏阻了武则天远征拓疆计划,认为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整顿内政、增强国力上,他的意见得到武则天及朝中重臣魏元忠等有识之士的赞同。后为匡复唐室冒死进谏,促使武则天下定决心,召回庐陵王李显,并立为太子。圣历二年(699年),升为内史。圣历三年(700年)九月病逝,追赠文昌右相,谥号文惠。唐朝复辟后,追赠司空、梁国公。



廉政故事


狄仁杰一生刚直不阿,知人善任,政绩颇丰,被朝野公认为“唐祚送俊之臣”,有“北斗之南一人而已”之誉。在武则天执政时,以不畏权势著称,直言力谏,成为一代名相。


清积理滞 断案如神

狄仁杰在大理寺丞任上,负责审理积压案件。他接手时,大理寺积压了大量未决案件,涉及数千人。狄仁杰夜以继日地查阅卷宗,深入调查取证,仅用一年时间便将所有积压案件审理完毕,且无一人对判决结果提出异议,其断案效率与公正性令人叹服。

犯颜直谏 秉心持正

676年,左卫大将军权善才、左监门卫中郎将范怀义误砍了昭陵(唐太宗陵墓)中的柏树,唐高宗大怒,命令立即处死。狄仁杰却上奏为二人辩护,认为他们罪不当死。高宗疾言厉色地说:“权善才他们置我于不孝之地,必须处死。”皇帝盛怒,狄仁杰却神色不变,仍然振振有词:“现在依照法律,他俩罪不至死,而陛下坚持要杀,那么法律就无法取信于人,人们会很茫然失措,这样法律就失效了。现在陛下因为昭陵的一株柏树杀了一个大将军,千百年之后,人们会怎么评价陛下呢?如果我奉命杀了善才,那才是真正陷陛下于不道啊。“高宗冷静下来觉得狄仁杰说得有道理,特别下令让史官把这件事情记录下来,以便能流传后世。

廉政


勤政恤民 泽被一方

长寿元年(692年),狄仁杰遭诬陷被贬为彭泽县令,任职期间当地遭遇大旱,百姓只能靠吃野菜、挖草根度日。他不顾个人被贬的处境,一边果断决定开仓放粮救济灾民,一边上书朝廷请求免除当地百姓的租税,还亲自督促农耕事务。在他的治理下,数年之内彭泽就实现了仓廪丰实。百姓感念他的恩德,自发为他立生祠供奉,以此赞颂他清廉爱民的品性。


精神内涵


狄仁杰的廉政精神兼具“公正司法、仁厚爱民”两大特质。在酷吏当道的时代,他坚守司法公正,不畏皇权,敢于为冤者发声,展现了对法律尊严的维护;在治理地方时,他以百姓疾苦为己任,打击贪腐、轻徭薄赋,体现了“仁政”思想。他的廉洁不是孤立的道德坚守,而是与“公正执法”“为民谋利”紧密结合,证明了清廉的官员不仅要自身干净,更要通过权力的正当行使,为百姓创造公平公正的生存环境,这一理念对后世司法与行政领域的廉政建设影响深远。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需直面办案时限与案件质量的双重要求,以效率、公正、为民为核心准则。既要着力破解积案难题,通过优化流程、压实责任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同时严守质量底线,以细致核查、扎实取证确保每一起案件处理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检验;又要坚守法律至上原则,面对各类压力与干扰,始终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不偏不倚、刚正不阿,坚决抵制“以权代法”“以情扰法”,通过公正司法筑牢全社会法治信仰;更要秉持司法为民初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在办理各类案件中充分考量当事人实际困难,以清廉作风和务实举措传递司法温情,让司法既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力度,也有体恤民生疾苦的温度,真正赢得群众信任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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