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的廉政精神核心是“不畏权贵、公正为民”。面对权贵豪强的势力,他不避锋芒、敢于斗争,始终将法律的公平正义放在首位;面对百姓的诉求,他秉持“民为根本”的理念,畅通申诉渠道,严惩欺压百姓的恶势力。他的“青天”形象,不仅是对个人廉洁品行的肯定,更体现了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其家训更将“廉洁”从个人操守延伸到家族传承,彰显了“清廉传家”的深刻认知,成为后世为官者修身齐家的重要借鉴。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当传承其“不畏权贵”的刚性品格,面对职务犯罪案件,无论涉案者职级高低、背景复杂,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看人办案”“选择性监督”,以零容忍态度破除特权侥幸、维护司法公正;更应践行其“公正为民”的初心使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护与公益诉讼履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以“阳光司法”防范廉政风险,让检察权始终服务于民,实现廉洁操守与司法为民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