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法律法规查询
检察官答疑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托克托县检察微博
托克托县检察微博
托克托县检察微信
托克托县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大河之托·河畔检语】高空抛物伤他人 害人终会害自身
时间:2025-10-24  作者:  新闻来源:托县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字号: | |

各位居民朋友注意了!咱们住高楼里,“头顶安全”可是生活安稳、邻里和睦的根本,不高空抛物更是绝对不能碰的法律底线!可有些住户总觉得“随手扔点垃圾没事”“东西掉下去没人知道”,其实这早踩了法律红线。从赔钱道歉到蹲监狱,法律对高空抛物的惩戒一层比一层严。今天就来跟大家说说:啥算高空抛物、会有啥后果,帮咱们搞懂咋守好“头顶安全”。









什么是“高空抛物”



法律意义上的高空抛物,不光是故意从楼房、阳台等高处往下扔东西,还包括因没管好自家物品,导致阳台花盆、窗台摆件、晾衣架等掉下去的情况——只要是从高空落下的物品,可能或已经伤到人、砸坏东西,都算涉及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不管是小到一枚硬币、半瓶矿泉水,还是大到装修废料、旧家具,只要从高空往下落,都在法律管的范围内。


注意:就算不是故意扔,只是没固定好阳台的花盆、没收好窗台上的玩具,导致它们掉下去砸了人,同样是违法。另外,要是明知往下扔东西会伤人还故意干,或者扔了之后藏起来不承认,不管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都会被从重追责。



踩红线的代价



(一)民事之责:抛物致损必赔偿

高空抛物最先面临的就是民事赔偿。按民法典规定,只要找到具体抛物的人,就得赔对方医疗费、误工费,要是砸坏了汽车、家电,还得赔维修费;要是把人砸成残疾,得赔残疾赔偿金,要是砸死人,更要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就算一时找不到谁扔的,除了能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家、窗户朝向不对(肯定不是自己干的)的人,其他可能抛物的住户都得先一起给补偿,等找到真凶了,再让他把钱还回来。


(二)物业之责:失职失管须担责


小区物业按规定得做这些事:装高空监控、在楼下贴警示标语、定期查外墙有没有松动、提醒住户收好阳台物品。要是物业没干这些,或者干得马马虎虎,导致真发生高空抛物砸了人,物业也得担责——不光要赔钱,还得被要求整改,严重的话还会被追责。


(三)刑事之责:重罪抛物必入刑


要是高空抛物行为特别严重,比如故意扔砖头、菜刀等重物,砸到人致重伤甚至死亡,或者多次抛物吓得小区居民不敢出门,就会构成刑事犯罪。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轻的判拘役、几年有期徒刑,重的最高能判好几年;就算是物业故意不装监控、不排查隐患,导致出了人命,相关负责人也得坐牢。



检察官提醒

别存侥幸心理:千万别觉得“扔个纸巾、烟头没事”“没人看见就查不到”——现在不少小区都有高空监控,而且法律能通过查住户行踪、窗户朝向找到人,一旦砸到人,不光要赔一大笔钱,还可能留案底,太不划算。


自家隐患早排查:定期看看阳台、窗台,花盆要拿架子固定好,玩具、衣服架别放窗边,家里有小孩的,一定要教他“不能往窗外扔东西”,从根儿上避免东西掉下去。


遇事儿先留证据:要是看到有人高空抛物,或者自己家被砸了,第一时间拿手机拍照、录像——把掉下来的东西、砸坏的地方、具体位置都拍清楚,记好几点几分发生的,然后赶紧找物业或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别让真凶跑了。


监督物业干实事:平时多问问物业“高空监控好用不”“有没有查阳台安全”,要是发现物业没装监控、没贴警示,就跟物业提意见,大家一起督促物业把防护做到位,让小区住得更安心。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