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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之托·河畔检语】买到“临期商品”?这些权益要知道
时间:2025-10-17  作者:  新闻来源:托县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字号: | |

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费者会选择购买临期商品以节省开支,但部分商家却利用信息差“钻空子”——不标注临期信息、哄抬临期商品价格,损害消费者权益。今天,让我们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大家讲清临期商品销售的“红线”与消费者的维权“底气”。




临期商品销售,商家要守这两条“规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销售临期商品需严格遵守两项规范:


必须明确标注“临期”信息
————


无论是线下超市货架,还是线上电商商品详情页,商家都需清晰标注商品的“临期状态”,包括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临期剩余时长等关键信息,不得隐瞒或模糊标注。


不得哄抬临期商品价格
————


临期商品因剩余保质期较短,价格通常低于正常商品,但部分商家为牟利,故意抬高临期商品售价,这违反了“公平交易权”。消费者若发现此类情况,可主张价格不合理,要求商家调整至合理区间。



遇到违规销售,消费者能主张这些权利

若商家未遵守上述规范,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合法权益,具体有两种维权方式:


要求退货、退还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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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商家未标注临期信息,消费者购买后才发现商品临近过期,可凭购物凭证要求商家全额退货;


若商家哄抬临期商品价格,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还差价,若商品已开封使用,仍可主张差价退还。


要求额外赔偿(特定情况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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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商家故意隐瞒临期信息,且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消费者除要求退货、赔偿损失外,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商家承担“价款三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



检察官提醒

朋友们,购买临期商品可以省不少钱,但是有几个小细节可得多留意。挑选要先看包装或价签,“临期”字样、生产日期、保质期都要写得明明白白,没标清的记得多留个心眼;再比比价格,临期商品应该是更实惠的,要是发现卖得比正常价还贵,那可别将就,及时跟商家提一提,也能选别家;万一碰到没标临期、商品变质这些糟心事,别慌!把小票、包装留好,先跟商家好好说,谈不拢就打12315,勇敢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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