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20周年。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凝聚绿色发展共识。当日,托克托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团队深入郝家窑村委会、周边商户及黄河湿地,开展生态环境和鸟类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为黄河生态环境筑牢法治屏障。
近年来,托克托县检察院在办理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时发现,被侵害的“三有”野生动物数量达一百四十余只,其中包括斑鸠、雉鸡、麻雀等野生鸟类。为遏制乱捕滥猎行为,保护野生鸟类资源,托克托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公开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一是加大鸟类保护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投入,建立网格管理制度,加强与上级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的联系协作;二是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知识普及,在栖息地及案件高发区域设立宣传牌、警示标识;三是拓宽群众举报监督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野生动物救助与保护。此次普法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旨在提升公众鸟类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检察人员来到郝家窑村委会及周边商户,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村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重点讲解破坏鸟类栖息地的法律责任,传递“源头预防、协同保护”的检察建议要求。村民们说“保护生态环境很重要,这几年生态好了,鸟类也明显增多。”村委会表示会加强对村民的生态保护宣传工作,共同维护好黄河托克托段的湿地生态环境。此次活动通过“检察院+村委会”的合作宣传模式,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作用,将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传播到乡村的每一个角落,凝聚基层保护强大合力。
在黄河湿地活动现场,检察人员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为小朋友讲述生态故事、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向游客和周边群众阐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此外,结合《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黄河托克托段常见的白鹭、天鹅等物种保护为例,讲解了生态保护的意义以及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引导公众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的行为。
下一步,托克托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为守护好黄河湿地生态环境,推动县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