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法律法规查询
检察官答疑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托克托县检察微博
托克托县检察微博
托克托县检察微信
托克托县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让“枫桥经验”落地开花】托县检察院受邀参与化解一起劳动纠纷争议案(第五期)
时间:2024-04-23  作者:  新闻来源:托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感谢检察院检察人员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组织我们双方进行调解,对该案进行释法说理、纠纷化解,让我这么快就能拿到工伤赔偿。”翟某某高兴的与检察官、仲裁员表达着自己激动的心情。



翟某某是山西省一名到我县某建筑公司务工的农民工,2023年7月在工作中摔伤,被认定为工伤9级伤残,其多次与公司协商赔偿问题均未果,后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县仲裁委依托与托县检察院会签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邀请检察院检察官共同开展民事和解工作。经仲裁员与检察官多次向用人单位释法说理、组织双方调解,近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翟某某获得20万元赔偿款,用人单位在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托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起诉不是目的的办案原则,适应新时期矛盾化解的要求,坚持诉前引导和解,深化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通过多方调解,推动矛盾化解,力求以最小的司法成本达到最好的办案效果,促使申请人诉求在支持起诉前能够得到实现,最大力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争取用“调解前置”程序达到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化解群体性纠纷,为社会和谐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