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介绍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法律法规查询
检察官答疑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托克托县检察微博
托克托县检察微博
托克托县检察微信
托克托县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发布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王秉清、韦彦、刘健决定逮捕
时间:2025-08-07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检  【字号: | |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秉清决定逮捕


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秉清(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秉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韦彦决定逮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韦彦(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韦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健决定逮捕


贵州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健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